來源:看海筆記
很多人都覺得2020年太難了,大部分行業都受到了實質性的影響,尤其實業遭受最大的打擊,而疫情最明顯的結果表現在每個普通人的生活中,很多人失業,沒有收入來源,消費更加謹慎,房貸、車貸逾期等等。
但這次我沒有覺得很悲觀,反而認為這場疫情是好事,應該讓我們每個人都有深刻的反思。我自己也有了新的認知和思考,就像如夢初醒般被敲了警鐘,雖然從2018年開始就在想“轉型”,對所在行業有了普遍的認知,認為要有所變革,但行動力不足。
2020年了,我想由衷地說一句:廣告人再不迭代,就真的要被淘汰了!
我找到了幾組數據,分別是2017年、2018年、2019年廣告行業的預計收入對比,該報告幾乎涵蓋了北上廣地區所有的廣告代理公司。雖然這么對比不太嚴謹,但也只是想給廣告行業的同人了解一下。
我簡易做了一張柱狀圖
你們可以簡單的計算一下,這些年廣告行業的收入好像增長緩慢,而且廣告行業從業者的工資也很久沒有漲過了。
這些只是數據,可能還是不完整的數據,有的人會覺得自己的公司很賺錢,業績很好。但我們從每個人切身的感觸來講,廣告不太好做了。
大的甲方都有自己的“廣告部”,也在從乙方挖廣告人才;
互聯網公司積極探索廣告營收,使得許多廣告公司做廣告選媒介還要依靠他們,利潤大部分被媒介平臺或者KOL拿走,自己所剩利潤無幾;
廣告行業門檻低,KOL、雜志等第三方也加入廣告行業,分走一部分業務,可以說新世相、GQ就是一個廣告公司。
創意人陷在自己的思維誤區中不肯變革,萬年不變的提案套路
總體來說,每天盯著創意,莫名其妙的自我嗨點,不肯迭代,以得獎為目標做廣告,只想出作品,不想為客戶解決問題。
具體有以下幾點:(僅代表我個人看法,不代表其他從業者)
很多廣告人都會存在這樣的問題:我只要保證我的創意完美執行就好了,至于銷售賣貨,那不是客戶自己的事情嗎?甚至會認為怎么可能僅憑一次廣告戰役就能達到xxx的銷售量呢。
這大概是個致命的思維誤區,我們是客戶的廣告代理商,就應該站在客戶的角度去做銷量的承接,如果一個廣告不考慮銷售轉化,不看數據,那和拍一部自己喜歡的電影有什么區別?
我自己也是有了一些電商的經驗,最近也在對自己的項目進行復盤,發現電商客戶總是在給我們強調:你們做這個,能給我電商平臺帶來多少流量?帶多少貨?
開始不理解,覺得做這樣的廣告好沒意思,總是要考慮為電商引流,給客戶提的很多有創意的內容,都不會選擇,最后出街的總是創意平平。現在思路調整了,恍然大悟,當把自己想像成電商客戶,一切都能理解了。
而且很多廣告人會陷入創意的怪圈,把得獎作為目標去做廣告,我一定要得到xxx獎,我的創意一定要是最別出心裁的,甚至是自嗨的程度,這只能證明廣告人的創意能力好,腦洞夠大,僅此而已,并不能證明專業能力很強。
因為我覺得廣告人的專業能力除了擁有非凡的創意想法,還要有營銷人的思維,形成自己完整的營銷鏈路。
我想很多創意執行人應該沒有營銷思維,因為首先定位就錯了,只把自己定位為創意人,而沒有定位成營銷人,但是做廣告就是在營銷啊,不是藝術家的身份。所以我覺得廣告人的第二個思維誤區是,沒有營銷思維。
包括我自己在內,開始也想做個創意人,做好的創意,后來我把自己的思路轉變了,廣告不是行為藝術,而是商業行為,應該讓自己建立營銷思維,且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為提高銷售想辦法。這也是能在未來激烈的競爭中讓自己不被淘汰,保住地位的途徑。
建議廣告人平時也多看看市場營銷的資訊、方法論,例如流量池,社群運營,用戶思維、產品思維等等,擴充自己的知識體系,也別總是看電影、綜藝、behance、廣告圈的營銷號。
從我進入廣告行業開始到現在4年多的時間,學習到的廣告人工作方法論就是這套big idea理論,先挖消費者洞察,有一個big idea,形成一個總的傳播概念,然后從這個大的概念去發散想創意。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這句話:只要想出了big idea,你的創意就像水龍頭一樣源源不斷而來。
從我自己的工作實操中也一直遵循著這套理論,但現在想想,是不是只有這一種方法論呢?我們能不能用別的方法也能完成從創意想法到落地執行到結果反饋呢?
不要總墨守成規,廣告人應該最“善變”,求新,求變,沒事多想想新的方法論,在實際工作中不斷驗證。
我還發現每次給客戶提案,做的內容都會包裝成一個大的創意campaign。怎么預熱,通過微博建立一個xxx可討論的話題,邀請KOL發布海報,然后再用一支片子或H5進行下一步活動招募,最后再用一場線下事件完美收官,環環相扣。
我不禁會想,以前這樣做廣告沒問題,但是現在碎片化這么嚴重,有消費者會在意你的環環相扣嗎?也許消費者看到的也只是單點的創意,單點的營銷內容,從頭跟到尾的人應該少之又少。
所以未來做廣告,是否還要做一個這么龐大的整合創意campaign,還是說做單點的營銷,只要保證消費者在單個點的渠道看到你的內容,看到你的品牌動作就好,不必按照傳統的傳播鏈路去連成一個閉環,閉環也只是廣告人自己的想象吧。
廣告人還有個思維誤區是不追求項目的數據反饋,不是結果導向,而是創意內容導向。但現在營銷環境變了,是不是應該讓數據指導創意內容才是符合客戶的需求。
我有個朋友在甲方做數據化廣告,他的工作內容是制作微信朋友圈廣告,但更偏數據導向,就是為一款產品策劃某個廣告內容,小范圍投放,看后臺消費者數據反饋,訂單少,說明消費者對你的內容無感,下次就會調整廣告內容,包括文案、設計。
我覺得這樣做廣告的效率更高,反觀我們自己,很多創意執行人不注重數據反饋,只把注意力放在“我的項目終于出街了,可以發朋友圈炫耀了”,這是不對的。
應該要看到數據反饋結果的,且廣告人從客戶那里得到的反饋線路也比較長。未來,應該建立數據導向的意識,在執行完一個項目的時候一定要收集數據反饋,指導下次的工作。
目前我只想到這么多的思維誤區,歡迎大家來補充,至于廣告人未來應該怎么做,如何調整,我想每個人都明白的,找到了問題,解決辦法就會有了。
最后想說,KOL讓廣告人無路可走,那我們只能讓營銷人無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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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看海 來源/數英網
原文:https://www.digitaling.com/articles/309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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